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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名称:
贾霆
专家简介:
贾霆,第六届、第八届全国“优秀刑事辩护律师”,业余作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法治中国60分》特约评论员,中华名人委员会副主席。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1998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02年取得全国首届法律职业资格。曾任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资深咨询律师,北京市政府部门法律顾问,中国企业网法制频道执行主编,现为北京霆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专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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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霆,第六届、第八届全国“优秀刑事辩护律师”,业余作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法治中国60分》特约评论员,中华名人委员会副主席,百度百科认证专家、客座教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1998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02年取得全国首届法律职业资格。曾任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资深咨询律师,北京市政府部门法律顾问,中国企业网法制频道执行主编,现为北京霆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法制日报》律师团成员、《上海法治报》、《和谐法制网》特约撰稿人,《中国网》、《法邦网》、《中国发展门户网》、《知音》杂志社法治评论员。著有《法庭较量》、《绝处逢生》等70余万字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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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6日至17日,第二十四届世纪大采风品牌人物年度盛典在杭州东方文化园隆重举行。本届盛典由亿央网、《华夏英才》电视栏目联合多家媒体共同主办,来自全国政、商、产、学、研、媒等各界的800余位代表应邀参加了这次盛典。贾霆律师也应邀出席,并被大会组委会授予"2024年度法律服务领域品牌人物",相关领导向其颁发了奖杯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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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休息的间隙里,《华夏英才》栏目组采访了贾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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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精神与要求,鉴于贾霆律师在行业界成绩斐然,具有社会影响力,经专家百科严格审核,给予贾霆专家百科专家认证,并邀请他担任客座教授。

多年来,贾霆律师承办了刑、民、经、行等各类案件数百件。众多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在他的代理下受到广泛关注,如代理过蒋勤勤肖像权案、“戴避孕套不算强奸案”、“黑龙江版反杀案”等。他办理的案件曾多次被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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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霆律师承办过大量的故意杀人、抢劫、贩毒、贪污、受贿、侵占、黑社会性质犯罪等大案、要案。其中“周XX故意毒杀儿童案”中,贾霆律师首次提出“疑罪从无,疑案则应从轻”的观点被河南某中级法院采信,从轻判处被告人周XX无期徒刑;“王XX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中,贾霆律师提出关于”以逃逸推定肇事人负全部责任只能作为划分民事赔偿责任的依据而不能作为刑事案件定罪依据”的观点被天津市某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当庭释放;办理“温州杜XX多次飞车抢劫案”时,贾霆律师通过成功辩护,说服法院将罪名由“抢劫”改变为“抢夺”,使被告人的量刑减轻为2年;代理”刘XX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被害人仅为“轻伤”的情况下,贾霆律师顶着重重压力、通过调查取证、舌战公诉人和辩护律师,提出被告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的观点被北京某法院采纳,从重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该案被载入《法制进行时》经典案例。山东莱芜市中级法院审委会委员于某夫妻二人被指控犯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贾霆律师依法为于某之妻张某辩护,最终法院采纳了贾霆律师的意见,仅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九年。山东济宁市著名企业家被控涉黑、涉枪犯罪,贾霆律师依法为其辩护,最终法院采信贾霆律师意见,仅认定被告人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为黑龙江黄某龙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二审辩护,最终黄某被改判缓刑,被《新京报》、(《澎湃新闻》等媒体誉为“黑龙江版反杀案”。内蒙古乌兰察布市著名企业家郝某遭黑恶势力诬陷,被检察院指控犯合同诈骗罪(四千万元)、贷款诈骗两千七百万元、骗取贷款两千二百万元,经贾霆律师法庭雄辩,大部分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郝某最终仅被认定为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同诈骗罪和贷款诈骗罪均未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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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霆律师经办的多个经典案例被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选为案例教材,四个案例被录入国家司法部案例库。

云南李昌奎强奸杀人案”曝光后,贾霆律师先后在《天涯社区》、《人民网》等主流媒体发表《云南高院要树立什么样的标杆》、《建立“网上陪审团“之构想》、《对云南高院再审李昌奎案的思考》等谴责文章,推动了云南高院对该案再审改判的进程,维护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举国瞩目的贵州“戴避孕套不算强奸“案件,贾霆律师作为被害人的代理律师出席了2011年11月1日、2011年11月10日的两次开庭过程,为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发表的重要意见被法院采纳,最终被告人被判处重刑。吴英非法集资案发生后,吴英先后被一审、二审判处死刑后,死刑复核期间,贾霆律师作为法治评论员应邀在《中国网》、《法邦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联合创办的《法眼看社会》栏目对该案进行点评,提出吴英有立功表现(检举揭发当地官员受贿)、社会舆论同情吴英两个因素,不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应该为其留一条生路的观点,两个多月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不核准死刑的决定,将该案发回重审,后地方高院改判吴英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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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荣誉

2011年3月,贾霆律师的博客文章《三百多万拆迁款应当归谁?》在第二届中国律师原创文章大赛中获一等奖。

2013年1月,第六届全国刑辩论坛暨2013刑事辩护高峰会上,贾霆律师的乌海金店大劫案辩护词在全国第六届刑辩律师优秀辩护词大赛中获奖,并被授予“优秀刑辩律师”。

2014年1月,贾霆律师加入河南省作家协会。

2014年1月13日,《民主与法制时报》的《文化 阅读》频道以《从农民到著书立说的大律师》为题对贾霆律师的事迹予以报道。

2014年3月,《民主与法制时报》、《中国网》、《中国律师网》 先后以“从农民到著书立说的大律师”为题报道了贾霆律师的事迹。

2015年1月,贾霆律师再次被中国法学会评为“优秀刑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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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入选光明日报社主编的《追梦中国》大型丛书并被选为《精英律师卷》封面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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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贾霆律师创办北京霆盛律师事务所。

2019年,贾霆律师当选北京市第十一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北京市朝阳区第三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2021年9月,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聘为“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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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贾霆律师被中华名人库委员会聘为副主席。

2024年,贾霆律师被专家百科评委理事长。

贾霆律师在办案之余还涉及到法学理论的探讨,主要关注国家死刑政策的研究。曾在《人民法院报》、《中国律师》、《中国民族报》、《上海法《江南雨》等报刊发表文章上治报》、《和谐法制网》、《劳动午报》、百篇,办案手记《推定责任不能作为定罪依据》被选入《人民日报》出版社2011年出版的《信仰的力量--中国著名律师办案实录》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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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贾霆律师第一部办案手记《法庭较量》在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全书32万字,是一部法理与道德较量的案件纪实,道破司法进程中的坎坷与心理冲击,通过一个个案例故事向读者诠释“正者无敌”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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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处逢生--刑事辩护不可忽视的细节》是贾霆律师继《法庭较量》之后,根据自己近10年办理的一些刑事案件创作出的第二部办案手记,全书38万字,目前在“喜马拉雅“听书平台播出,点读量已接近30万人次,纸质版即将出版。

“秉承正义之心,维护法律权威”始终是贾霆律师的执业信条。清晰的逻辑思维,负责的工作态度,扎实的理论功底,严谨的办案作风,铸就了他成为60万中国律师中的一个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