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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名称:
刘志民
专家简介:
刘志民,博士后,中共党员,律师,仲裁员,评论员,研究员,作家诗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曾经在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国企、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国家新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蒙古察哈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等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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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民,博士后,中共党员,律师,仲裁员,评论员,研究员,作家诗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曾经在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国企、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国家新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蒙古察哈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等单位工作。现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京师律所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刑事合规法律事务部主任;第十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协区律协联络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律师代表大会第三届、第四届律师代表;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专家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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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物资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赤峰学院等高校的兼职教授、导师、研究员;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责任研究基地研究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案例研究基地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虚假诉讼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企业家保护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实务导师;中央电视台特邀嘉宾;北京电视台法治节目评论员;司法部《法律与生活》普法为民专栏顾问;其承办的案件曾被载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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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入选国家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2018年入选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优秀专业律师,2019年入选新中国成立70周年暨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四十周年《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优秀专业律师。2019年受聘担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行政财务部法律顾问。2017一2021年连续被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协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22年被中国影响力人物数据库评为“影响中国2022年度法制新闻人物”。2022年与毛伟律师创办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伟志宪尊奖学金"项目,为国家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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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诗歌春晚舞台上,刘志民创作的散文诗《雪花》由中国著名青年朗诵艺术家隋源老师精彩演绎。2023年7月23日刘志民的新创著作《心灵感悟》由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新书发布会暨京师律所刘志民律师诗词专场朗诵会在北京京师律师大厦成功举办。《心灵感悟》被媒体誉为中国律师界首部心灵哲学散文诗集;《心灵感悟》被中国诗歌春晚组委会评为“2023年度全国十佳诗集〞。他十分荣幸地获得“全国十佳诗人称号”和“全国十佳诗集作者称号”。2018-2023年连续六年入选《中国法律年鉴》优秀专业律师,2023年事迹入选中国核心期刊《影响力人物》年鉴,并入选封面人物。2024年献礼两会表彰行业先锋人物,担任专家百科客座教授,理事长职务。

主要业务领域为刑、民、商、仲、行政交叉重大疑难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及法律顾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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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著作:2020年《企业合规实战案例解析》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主编);2019《说上就上》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主编);2018年《说成就成》由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主编);2018年《网络安全合规指引》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副主编);2018《仲裁裁决被撤案例精析》由法律出版社出版(执行主编);2018年首届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辅导用书《说过就过》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主编);2017年《说赢就赢》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主编);2017年末代司法考试培训辅导用书《说过就过》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主编);2017年《掘金之旅》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副主编);2016年《保卫资本》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副主编)。文学专著:九州出版社《心灵漫步》和人民日报出版社《心灵感悟》被媒体誉为中国律师界首部心灵哲学散文和散文诗集,2022年度评为“全国十佳诗人”、2023年度评为“全国十佳诗集(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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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承办重大影响的案件:2022年某某公司与200名股东等涉嫌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及单位行贿罪案撤回起诉无罪案;参与承办的2020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法最高检同时载入报告的"山东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再审改判无罪案”辩护团律师;2018年辽宁袁诚家巨额国家赔偿案;2016年央视标志性事件即"辽宁丹东周胜喜执行案代理";2016年代理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导性案例,赤峰张嘉伟故意伤害案辩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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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是一个需要终身学习的职业,学习能力对于一位律师的个体成长来说至关重要。如今网络科技的发展,使得律师获得信息的途径更加广泛,同时也要求律师对于自己的知识体系不断进行迭代更新进而保持法律服务的专业性。唯有专业,才是律师的立足之本。”刘志民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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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勉、敬业、形象、良知”是刘志民律师的执业理念,刘志民律师要求自己不仅能做强业务,更要有仁德素养。良知良心是每个善良的人都应具备的素养,作为法律人,心存良知、善念尤为重要。只有心存良知,才不会在为正义而前进的道路上偏离轨迹,不会离正义太远!我经常跟我们的律师说,当事人来找我们的时候一定是困难萦绕和最艰辛的时刻,我们的作用就是要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律师就像医生,可以救死扶伤,若律师仅仅是法律程序上的代言人,对案件不进行认真剖析和考量,没有自己的观点,就没有在此行业内继续生存的必要和空间。或许,就是因对法律的信仰和执着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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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诚、直率、正直,讲话从不拖泥带水,更没有任何套路。有人说真诚比套路更珍贵。当今社会,在很多人研究、讲究套路的世俗环境下,真诚视人就更显得弥足珍贵了。之于刘志民律师,我们看到,真诚是一种勇敢,他勇敢的将自己本真的一面展示给所有人;真诚是一种力量,他用这种力量行走于全国各级司法机关;真诚是一种境界,这种境界让更多的人向往和敬仰;真诚,更是刘志民律师曾经风雨后的淡然。用真诚赢得信任,以法律谱写人生。这是刘志民律师的坚守和坚持,更是对其人生最好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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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民律师认为,律师行业竞争的激烈程度已渐入白热化,“人品”“专业”“服务”,这是当事人选择律师的重要因素,也是律师必备的素质和能力,毕竟一名靠谱的律师可以迅速获得当事人的信任,处理起案件来也会事半功倍。

“以品性立人,以专业立身,以服务立业,唯有如此,在当事人身陷囹圄时,他才会放心把案件交给我们,甚至是以身家性命相托,我们能做的便是为他争取最好的结果,不负委托人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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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犹如在漫漫荒漠中禹禹独行的探险者,放弃了,注定看不到沙漠深处那一抹耀眼的绿洲,甚至客死他乡;不放弃,即使爬不上光辉的巅峰,但“精卫填海”般的信心却能使你征服风暴与狂沙,纵有乌云添雨意,也一定是一份刻骨铭心的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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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律师,刘志民正是怀揣一份朴素的法律信仰在荒漠中孤独行走的“苦行僧”,多年来,他披荆斩棘,风雨无悔。在工作中,刘志民将每一起案件都当作一场战役,用自己的生命去“救赎”正义。正如他所言:“在法律共同体中,律师是其中的一员,但律师没有任何公权力,只能是在法治的轨道上竭力前行,努力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用自身微弱的力量,守护着中国律师内心深处一颗燃烧的正义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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